# 108037 已決標公告

員林郵局簡易郵購站專區裝修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允新室內裝修工程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26,921
原始預算
$ 430,000
底價金額
$ 385,600
決標折數
84.7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彰化郵局
機關代碼 3.15.83.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7 - 室內裝潢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清文
聯絡電話 (04)7616690#683
機關代碼 3.15.83.11
單位名稱 勞安科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央路270號
聯絡人 吳清文
聯絡電話 (04)7616690#683
傳真號碼 (04)7618883
電子郵件信箱 wew@mail.post.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3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7/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彰化郵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24 17:00
開標時間 108/07/25 14:00
開標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央路270號7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 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央路270號7樓勞安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工程工期14日曆天。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5日內開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基本資格:依法登記合格之室內裝修業、土木包工業或綜合營造業廠商。 (二) 證明文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投標廠商得透過經濟部(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相關證明資料,並得列印該等資料。(公司執照及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 室內裝修業、土木包工業或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影印本。 3. 相關同業公會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印本 4. 承攬工程手冊影印本(土木包工業或綜合營造業)。 5.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如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6. 投標廠商聲明書。 7. 切結書。 8. 繳交押標金單據或證明文件正本。 9. 優良廠商(含金質獎得獎或入圍者)應附之證明文件影印本(無則免)。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彰化郵局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2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3.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清文
聯絡電話
(04)7616690#683
機關代碼
3.15.83.11
單位名稱
勞安科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央路270號
聯絡人
吳清文
聯絡電話
(04)7616690#683
傳真號碼
(04)7618883
電子郵件信箱
wew@mail.post.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3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7/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彰化郵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24 17:00
開標時間
108/07/25 14:00
開標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央路270號7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 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央路270號7樓勞安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工程工期14日曆天。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5日內開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基本資格:依法登記合格之室內裝修業、土木包工業或綜合營造業廠商。 (二) 證明文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投標廠商得透過經濟部(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相關證明資料,並得列印該等資料。(公司執照及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 室內裝修業、土木包工業或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影印本。 3. 相關同業公會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印本 4. 承攬工程手冊影印本(土木包工業或綜合營造業)。 5.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如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6. 投標廠商聲明書。 7. 切結書。 8. 繳交押標金單據或證明文件正本。 9. 優良廠商(含金質獎得獎或入圍者)應附之證明文件影印本(無則免)。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彰化郵局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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