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771 已決標公告

金門郵局無障礙電梯增設工程委託規畫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舞墨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15,000
原始預算
$ 818,400
底價金額
$ 815,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北郵局
機關代碼 3.15.83.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陳君宜
聯絡電話 (02)23114331#6714
機關代碼 3.15.83.1
單位名稱 勞安(總務)科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114號
聯絡人 陳君宜
聯絡電話 (02)23114331#6714
傳真號碼 (02)23314740
電子郵件信箱 tp550118@mail.pos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8/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8/28 17:00
開標時間 114/08/29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114號3樓 勞安(總務)科科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投標之公正及監督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114號3樓勞安(總務)科科長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決標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為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訂定之範本,該範本係參考主管機關之範本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建築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政府合格登記立案之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開業證書、建築師證 書及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當年度公會會員 證,並檢附技師證書、技師之公會會員證及技師執業證照。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建築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政府合格登記立案之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開業證書、建築師證 書及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當年度公會會員 證,並檢附技師證書、技師之公會會員證及技師執業證照。 2.最近1期納(免)稅證明文件 (1)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2)所得稅證明:最近1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 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投標廠商切結書 5.服務建議書8份 6.「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廠商切結書 7.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巷規定,不予決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北郵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3.1
聯絡人
陳君宜
聯絡電話
(02)23114331#6714
機關代碼
3.15.83.1
單位名稱
勞安(總務)科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114號
聯絡人
陳君宜
聯絡電話
(02)23114331#6714
傳真號碼
(02)23314740
電子郵件信箱
tp550118@mail.pos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8/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8/28 17:00
開標時間
114/08/29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114號3樓 勞安(總務)科科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投標之公正及監督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114號3樓勞安(總務)科科長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決標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為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訂定之範本,該範本係參考主管機關之範本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建築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政府合格登記立案之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開業證書、建築師證 書及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當年度公會會員 證,並檢附技師證書、技師之公會會員證及技師執業證照。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建築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政府合格登記立案之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開業證書、建築師證 書及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當年度公會會員 證,並檢附技師證書、技師之公會會員證及技師執業證照。 2.最近1期納(免)稅證明文件 (1)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2)所得稅證明:最近1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 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投標廠商切結書 5.服務建議書8份 6.「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廠商切結書 7.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巷規定,不予決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北郵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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