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en79121@mail.post.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003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114號三樓勞安(總務)科供儲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用新臺幣200元整,請先行劃撥至郵政劃撥帳號「台北郵局營繕工程圖說費用專戶」,帳號第01767611。於公告期間上班時間內至本局勞安(總務)科供儲股,不具名憑繳納招標文件費之劃撥收據正本領取招標文件。
開標地點
100003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114號3樓勞安(總務)科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003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114號勞安(總務)科科長室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60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並安裝測試完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上級機關範本,其要項及內容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所擬訂。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1)本國廠商:應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註:為因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之規定,投標廠商得透過經濟部(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相關證明資料,並得列印該等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外國廠商:a.外國所在地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b.經我國政府認許之分公司、分支機構或辦事處等登記證明文件。本採購必須在我國設立營業據點完成履約事項。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請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本局提供之格式填製並蓋公司章、負責人章)
4.電腦、資訊或資通相關同業公(工)會會員之當年度有效會員證明。
5.廠商投標規格書與業主開標審查意見書。(請依本局提供之格式勾選填製蓋妥公司大小章並檢附相關投標文件。)(詳附加說明1)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1:
廠商投標規格書與業主開標審查意見書。(請依本局提供之格式勾選填製蓋妥公司大小章並檢附相關投標文件。)
1.數位錄放影監視系統主機及附屬硬體設備(方案四擇一)
(1)勾選方案並檢具合格共同供應契約組別、項次、廠牌之設備型錄資料。
(2)出具採用方案之連帶保證書(格式1、2)。
2.數位錄放影監視系統軟體(廠商投標採用原廠合法版權完整授權之軟體)
擇一勾選並檢附相關投標文件,詳廠商投標規格書與業主開標審查意見書內容。
3.投標履約切結書。
4.投標廠商切結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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