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101801 已決標公告

2023台灣燈會開燈台、表演廣場暨國際友誼燈區台座設施工程

交通部觀光局 決標日:111/12/1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興泰陽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998,999
原始預算
$ 14,235,480
底價金額
$ 13,650,000
決標折數
73.2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
機關代碼 3.15.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聖捷
聯絡電話 (04)23312688#122
機關代碼 3.15.8
單位名稱 國民旅遊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
聯絡人 王聖捷
聯絡電話 (04)23312688#122
傳真號碼 (04)23323357
電子郵件信箱 francis@tbro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1/25
原公告日 111/1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12/01 17:00
開標時間 111/12/02 09:3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7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觀光發展基金-觀光局418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招標文件及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履約標的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並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 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如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登記資料代之;已公告廢止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詳招標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 1.工程之施工:應於112年1月19日下午5時前(或機關指定時間)竣工。 2. 撤場階段,應於民國 112年3月10日下午5時前(或機關指定時間)拆離本工程設施、檯座、展示架、維修帳棚及相關項目,或依機關指定時間 3.繳交成果報告等:廠商應於完成撤場後1個月內辦理結算請款,必須檢附工程結算書、工程竣工照片及撤場完成之現場照片。 第一次更正公告修正如下: 1.預算金額修正為新臺幣1,423萬5,480元整。 2.修正投標須知第16點規定。 3.修正設計圖說及空白標單。 4.截止投標期限延至111年12月1日下午5時0分。 5.開標時間修訂於111年12月2日上午9時30分於本局7樓開標室。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12/0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
機關代碼 3.15.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聖捷
聯絡電話
(04)23312688#122
機關代碼
3.15.8
單位名稱
國民旅遊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
聯絡人
王聖捷
聯絡電話
(04)23312688#122
傳真號碼
(04)23323357
電子郵件信箱
francis@tbro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1/25
原公告日
111/1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12/01 17:00
開標時間
111/12/02 09:3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7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觀光發展基金-觀光局418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招標文件及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履約標的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並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 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如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登記資料代之;已公告廢止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詳招標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 1.工程之施工:應於112年1月19日下午5時前(或機關指定時間)竣工。 2. 撤場階段,應於民國 112年3月10日下午5時前(或機關指定時間)拆離本工程設施、檯座、展示架、維修帳棚及相關項目,或依機關指定時間 3.繳交成果報告等:廠商應於完成撤場後1個月內辦理結算請款,必須檢附工程結算書、工程竣工照片及撤場完成之現場照片。 第一次更正公告修正如下: 1.預算金額修正為新臺幣1,423萬5,480元整。 2.修正投標須知第16點規定。 3.修正設計圖說及空白標單。 4.截止投標期限延至111年12月1日下午5時0分。 5.開標時間修訂於111年12月2日上午9時30分於本局7樓開標室。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12/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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