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92622 已決標公告

委託辦理2020觀光節慶祝大會頒獎典禮案

交通部觀光局 決標日:108/10/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崝凱創意整合傳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000,000
原始預算
$ 2,010,000
底價金額
$ 2,0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
機關代碼 3.15.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6 - 與管理顧問有關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朱芳蘭
聯絡電話 (02)23491500#8112
機關代碼 3.15.8
單位名稱 企劃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
聯絡人 朱芳蘭
聯絡電話 (02)23491500#8112
傳真號碼 (02)87722038
電子郵件信箱 iriscc@tbro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8/10/15
原公告日 108/10/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10/21 17:00
開標時間 108/10/22 09: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6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招標文件及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履約標的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並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如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登記資料代之;已公告廢止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 廠商應依以下期限提交相關文件供機關審查: 1.廠商應於決標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送典禮主持人人選供機關審查。 2.廠商應於決標日起20個工作日內提送活動計畫書(應含典禮詳細規劃內容、節目安排流程、臺灣觀光之回顧與展望創意提案、開幕式焦點儀式及串場節目、舞台及會場設計佈置、邀請卡、貴賓紀念品及相關佈置物設計稿、禮賓人員合作名單及各項工作進度預定表等)送機關審查,審定之詳細規劃內容及工作進度視為本案契約之一部分,廠商經機關審查通過後開始進行準備作業。非經機關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改節目內容。 3.廠商應於機關審核同意邀請卡之次日(以機關通知日為準)起7個工作天內,完成印製並交付邀請卡500份。 4.廠商應於109年2月3日前完成貴賓紀念品600份之採購、製作及驗收事宜,並於109年2月6日下午(或機關指定時間)運抵圓山大飯店併同其他會議物品完成裝袋事宜。 5.觀光節慶祝大會暫訂於109年2月7日(星期五)辦理,如有變更,則依機關書面通知指定日期變更,另廠商應於典禮當日上午6點前完成現場佈置及活動彩排等作業,並依審定之規劃內容實際執行典禮活動無誤。 6.廠商應於典禮辦理完竣次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送活動成果報告書、典禮全程錄影、3分鐘精采濃縮版及相片光碟各5份。 第一次更正公告 新增「預算分析表」1份,其餘內容無變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0/2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
機關代碼 3.15.8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朱芳蘭
聯絡電話
(02)23491500#8112
機關代碼
3.15.8
單位名稱
企劃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
聯絡人
朱芳蘭
聯絡電話
(02)23491500#8112
傳真號碼
(02)87722038
電子郵件信箱
iriscc@tbro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8/10/15
原公告日
108/10/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10/21 17:00
開標時間
108/10/22 09: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6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招標文件及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履約標的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並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如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登記資料代之;已公告廢止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 廠商應依以下期限提交相關文件供機關審查: 1.廠商應於決標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送典禮主持人人選供機關審查。 2.廠商應於決標日起20個工作日內提送活動計畫書(應含典禮詳細規劃內容、節目安排流程、臺灣觀光之回顧與展望創意提案、開幕式焦點儀式及串場節目、舞台及會場設計佈置、邀請卡、貴賓紀念品及相關佈置物設計稿、禮賓人員合作名單及各項工作進度預定表等)送機關審查,審定之詳細規劃內容及工作進度視為本案契約之一部分,廠商經機關審查通過後開始進行準備作業。非經機關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改節目內容。 3.廠商應於機關審核同意邀請卡之次日(以機關通知日為準)起7個工作天內,完成印製並交付邀請卡500份。 4.廠商應於109年2月3日前完成貴賓紀念品600份之採購、製作及驗收事宜,並於109年2月6日下午(或機關指定時間)運抵圓山大飯店併同其他會議物品完成裝袋事宜。 5.觀光節慶祝大會暫訂於109年2月7日(星期五)辦理,如有變更,則依機關書面通知指定日期變更,另廠商應於典禮當日上午6點前完成現場佈置及活動彩排等作業,並依審定之規劃內容實際執行典禮活動無誤。 6.廠商應於典禮辦理完竣次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送活動成果報告書、典禮全程錄影、3分鐘精采濃縮版及相片光碟各5份。 第一次更正公告 新增「預算分析表」1份,其餘內容無變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0/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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