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999Suite 25-01, Level 25, Wisma Goldhill, 67 Jalan Raja Chulan,50200 Kuala Lumpur, Malaysia
電子郵件信箱
tbrockl@taiwan.net.my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Suite 25-01, Level 25, Wisma Goldhill, 67 Jalan Raja Chulan,50200 Kuala Lumpur, Malaysia
開標地點
Suite 25-01, Level 25, Wisma Goldhill, 67 Jalan Raja Chulan,50200 Kuala Lumpur, Malaysia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Suite 25-01, Level 25, Wisma Goldhill, 67 Jalan Raja Chulan,50200 Kuala Lumpur, Malaysia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履約標的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並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證明(詳招標文件)。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詳招標文件)。
(四)其他基本資格:依法設立之廣告或廣告代理公司。
附加說明
一.本案投標文字為中文(正體字)或英文。截、開標時間以吉隆坡時間為準。
二.本案採購及預算金額馬幣2,400,000元。
三.委辦事項:
(一)電視廣告:
1.規格:於馬來西亞無線及有線電視頻道之指定廣告時段播放30秒臺灣觀光形象廣告。(廣告素材由機關提供)
2.履約期間連續2個月內完成。
3.費用:包含廣告刊登費、影片轉檔製作費、影片審查費、影片微幅修改費、稅金等相關費用。
4.購買頻道(詳招標規範)。
(二) Golden Screen Cinemas (GSC) 和TGV連鎖戲院映前廣告:
1.規格:於GSC及TGV全馬各10大戲院(地點詳附件1)電影放映前,播放30秒臺灣觀光形象廣告。(廣告素材由機關提供且廠商可配合機關免費更換至少1次)
2.期程:
(1)每家戲院至少刊登10星期,且至少5個星期落在2019年6-8月。
(2)每家戲院至少5週的播出順序需為電影播映前之最後一個廣告(Last Position/Loading charge為100%)。
(3)廠商需於簽約後4個月內完成所有廣告播出。
3.費用:包含廣告刊登費、旺季月份(peak month)刊登額外加收費用、影片轉檔製作費、影片審查費、影片微幅修改費、稅金等相關費用。
(三) 機關CI識別及觀光宣傳行動標語(詳招標規範)需運用於廣告素材內。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