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
電子郵件信箱
oa0673@tbro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7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7樓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履約標的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並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如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登記資料代之;已公告廢止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詳投標須知)。
3.廠商信用證明(詳投標須知)。。
4.投標廠商聲明書(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
1.決標日起30日內提供工作計畫書,經機關認可後為本案執行之依據,其內容應包括所提服務建議書與簡報詢答所承諾工作項目。
2.全職駐局研究人員應於工作計畫書經本局同意後1個月內到任,並檢具派至機關提供之勞務派遣勞工名冊(包括勞工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及住址)、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影本及切結書(具結已依法為其投保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提繳勞工退休金,並依規定繳納前述之保險費及提繳勞工退休金)送機關備查。
3.「工作計畫書」經本局同意後120日曆天內完成「蒐集國內外旅遊景區質量提升之作法」。
4.前項內容經本局同意後210日曆天內完成「分析提出適用於臺灣景點提升之機制」,其中輔導國家級風景特定區管理處參與國際觀光景點品質認證(得配合認證時程規定經本局同意後得予延長),因故未能執行需報經本局同意後改就現階段台灣景點參與國際認證之潛力及限制進行探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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