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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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28屏東縣東港鎮大潭路169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8屏東縣東港鎮大潭路169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35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廠商資格:
1.依法設立丙等營造業(E101)(含)以上或土木包工業。
2.投標廠商未受停業之處分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或103條第1項,不得參與參採購投標之情形者。
(二)應檢附下列文件:
1.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影本一份。
2.營造業登記證書及工程承攬手冊(1-12頁)影本一份(非營繕工程業者免附)。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一份(非特許行業依規得免附)。
4.最近一期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納稅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準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5.票據機構或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及圖說購取方式:詳招標公告。
(二)決標時應以合於本須知之規定,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價得標為原則,並以所報標單中文大寫之總價為準;如最低標廠商標價偏低(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七十九條:最低標價底於核定底價百分之八十),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時,廠商應考量限期為開標後之當場一定時間內需提出說明或擔保之可能,故請核派適當人員參加提出開標。如廠商未依限(包括未派員參加開標)說明或決定是否提供擔保時,並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0年8月22日工程企字第10000261091號令修正發布「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辦理。
(三)前項標價偏低結果如須提出擔保,應以標價偏低保證金為之,其擔保金額為決標總價與發包底價之百分之八十之差額,並應於本處通知之日起五日內繳足,逾期得不予決標。
(四)承攬工程廠商應依契約及職業安全衛生法之規定設置合格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於開工前向本處報備,以實施自動檢查。
(五)得標者應於決標日起14日內完成契約書製作、用印及履約保證等手續後送達本處。
(六)本工程須繳納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發布之「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7條規定,由業主負擔費用,惟得標承包廠商須於開工前代為辦理相關申報手續。
(七)機關得於不違反有關法令及本須知範圍內增訂補充說明或其他規定。
(八)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九)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十)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十一)本案押標金抬頭請填寫: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十二)投標廠商如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為開標日後90日。
(十三)因應嚴重特殊性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期間,廠商人員出席開標請配戴口罩,如有發燒、呼吸道症狀(咳嗽、喉嚨痛、打噴嚏)等情形,請勿出席或另派代表與會。
(十四)交通部觀光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 2349-1741,檢舉傳真電話:(02) 2781-8753。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