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4489-dbnsa@tbrco.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28屏東縣東港鎮大潭路169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8屏東縣東港鎮大潭路169號
履約期限
簽約日期起至契約金額完成為原則。(預定至114年12月31日)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經政府機關核准登記有案,得提供監造服務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項目代碼為I101061)、技師事務所、聯合技師事務所、法人或團體。
2.投標廠商未受停業之處分且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第39條或103條第1項,不得參與採購投標之情形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更正公告:投標須知第76條勾選更正。
一、面購或郵購均可,受理期間為自即日起至截標日止(郵購者以郵戳為憑)
二、郵購者以無記名方式自備回件信封封面(A4尺寸)貼妥回郵郵票並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連同圖說及招標文件工本費(限郵局匯票,受款人「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以限時掛號或國內快捷郵寄本處,封面註明「灣域截導流暨大鵬灣人工濕地改善工程委託監造技術服務」字樣,未依前項規定辦理者,原件退回。
三、面購者請於受理期間內親自至本處洽購,洽購期間為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例假日不受理。
四、招標文件及圖說工本費:面購或郵購領標,新台幣300元整;電子領標,新台幣0元。
五、郵購回件信封:新台幣200元整(國內快捷)。
六、如截止收件、開標當天因天氣或其他因素影響致停止上班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七、投標文件應於111年8月8日上午09點00分之前完成投遞。
八、民國111年8月8日上午10時00分於本處會議室辦理資格審查。
九、評選時間及地點,由本處另行通知。
十、委託技師服務預算金額新台幣9,631,840元整。
十一、交通部觀光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 2349-1741,檢舉傳真電話:(02) 2781-8753。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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