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588-b10608 已決標公告

花東縱谷國際行銷影片拍攝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建嘉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850,000
原始預算
$ 4,000,000
底價金額
$ 3,85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3.15.8.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5 - 攝影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淑芬
聯絡電話 (03)8875306#662
機關代碼 3.15.8.8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聯絡人 林淑芬
聯絡電話 (03)8875306#662
傳真號碼 (03)8875358
電子郵件信箱 erv516.erv@tbro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5.8 交通部觀光局
補助金額 4,0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4/18
原公告日 106/04/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4/26 09:00
開標時間 106/04/26 11:00
開標地點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算150個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符合政府採購法第八條所稱廠商,須為政府機關登記有案之營利事業法人或領有合法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需具備:「一般廣告服務業」、「其他設計業」、「電影片製作業」、「電影片發行業」、「廣播電視廣告業」等,且無不良紀錄之廠商(詳見政府採購法第103條)。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合法設立公司、行號、法人、機構、團體或設立證明文件。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者,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 2.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不及提出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免納稅之營利事業單位者,應提供稅捐機關出具之免納稅文件。 3.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會或商業團體證明。(免申請則免)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切結書。 6.計畫主持人及參與本案工作之主要人員工作同意書。 7.電子領標證書列印紙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4/26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8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淑芬
聯絡電話
(03)8875306#662
機關代碼
3.15.8.8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聯絡人
林淑芬
聯絡電話
(03)8875306#662
傳真號碼
(03)8875358
電子郵件信箱
erv516.erv@tbro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5.8 交通部觀光局
補助金額
4,0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4/18
原公告日
106/04/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4/26 09:00
開標時間
106/04/26 11:00
開標地點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算150個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符合政府採購法第八條所稱廠商,須為政府機關登記有案之營利事業法人或領有合法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需具備:「一般廣告服務業」、「其他設計業」、「電影片製作業」、「電影片發行業」、「廣播電視廣告業」等,且無不良紀錄之廠商(詳見政府採購法第103條)。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合法設立公司、行號、法人、機構、團體或設立證明文件。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者,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 2.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不及提出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免納稅之營利事業單位者,應提供稅捐機關出具之免納稅文件。 3.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會或商業團體證明。(免申請則免)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切結書。 6.計畫主持人及參與本案工作之主要人員工作同意書。 7.電子領標證書列印紙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4/2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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