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電子郵件信箱
erv8203.erv@tbro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增購之項目及內容如下,
1.依原契約項目內容及契約單價辦理後續擴充,並以雙方換文方式替代議價程序,擴充金額以新臺幣100萬元為上限,擴充期間至109年12月31日止。
2.保留本案工程保固(3年)期滿後,洽原承攬施工廠商增購辦理後續2年設施維護採購之權利,擴充金額以新臺幣200萬元為上限。
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一項情形重行或續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開標地點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登記合格立案之廠商,其營業項目包含以下項目其中之一,且無政府採購法103條規定不良紀錄者。餘詳投標須知及投標須知補充說明。
(1)、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2)、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3)、E601010電器承裝業。
(4)、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5)、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
(6)、E701011電信工程業。
(7)、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8)、I901011保全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工程地點位於花蓮縣壽豐鄉鯉魚潭風景特定區內,主要施作項目為建置監視系統、廣播系統及緊急求救系統等。
2.投標廠商若對招標文件規範有疑義者,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前,以書面向本處申請釋疑,逾期或不具名者依法不予受理。
3.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百分之十。工程保固期三年,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金額百分之三。
4.本工程應就現場施工條件以最低影響環境為原則下施作。
5.本工程需依據本處6S管理於工程應用作業要點相關規定辦理,請投標廠商詳細參閱。
6.本工程履約期限為90日曆天,已考量勞工休息日、例假或應放假之日數。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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