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電子郵件信箱
erv312.erv@tbroc.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工本費300元整,至本處出納室繳納後,持收據至工務課領件。
開標地點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止投標期限內;掛號郵寄(以寄達郵戳為憑),寄達地址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興鶴路2段168號;或瑞穗郵政三十二號信箱;或專人於本處上班時間內上午八時三十分至十二時三十分,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送達本處收發。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廠商;符合政府採購法規定得提供本採購案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級營造廠商(含)以上。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地點、售價及付款方式
1.親自領標:招標文件工本費300元整,至本處出納室繳納後,持收據至工務課領件。
2.郵購領標:郵寄領取招標文件工本費新臺幣300元整。
(1)限用郵政匯票,受款人為「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2)加附回郵信封(約A3大小,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國內快遞郵資(若郵資黏貼不足者將直接改由到府付費之宅配,廠商並不得異議)。再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處(地址: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興鶴路2段168號)索取,請註明購買標單名稱(以寄達郵戳為憑),逾時概不受理,並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時效概不負責。
3.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工本費150元整,逕行登入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依網站上說明領取。
其它
1.投標廠商若對招標文件規範有疑義者,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106年1月26日)期限前,以書面向本處申請釋疑,逾期或不具名者依法不予受理。受理檢舉單位:
(1)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2)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4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省府路6號,採購稽核專線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3)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77777;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信箱
(4)花蓮縣調查站電話:03-8338888;檢舉信箱:花蓮郵政60000信箱
(5)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 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 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 號5 樓。
2.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百分之十。保固保證金額度:詳投標須知補充說明。
3.本工程應就現場施工條件以最低影響環境為原則下施作。
4.考量和平紀念日(自106年2月25日至106年2月28日止)、清明節(自106年4月1日至106年4月4日止)等連續假期遊客眾多,為維護遊客安全,連續假期期間不得進場施作。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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