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588-a105042 已決標公告

崙天遊憩區設施改善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宥興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669,000
原始預算
$ 5,564,790
底價金額
$ 4,650,000
決標折數
78.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3.15.8.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7 - 運動及娛樂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緁琳
聯絡電話 (03)8875306#637
機關代碼 3.15.8.8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聯絡人 陳緁琳
聯絡電話 (03)8875306#637
傳真號碼 (03)8871543
電子郵件信箱 erv312.erv@tbro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工本費300元整,至本處出納室繳納後,持收據至工務課領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2/06 10:00
開標時間 106/02/06 15:00
開標地點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78,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止投標期限內;掛號郵寄(以寄達郵戳為憑),寄達地址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興鶴路2段168號;或瑞穗郵政三十二號信箱;或專人於本處上班時間內上午八時三十分至十二時三十分,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送達本處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廠商;符合政府採購法規定得提供本採購案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級營造廠商(含)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地點、售價及付款方式 1.親自領標:招標文件工本費300元整,至本處出納室繳納後,持收據至工務課領件。 2.郵購領標:郵寄領取招標文件工本費新臺幣300元整。 (1)限用郵政匯票,受款人為「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2)加附回郵信封(約A3大小,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國內快遞郵資(若郵資黏貼不足者將直接改由到府付費之宅配,廠商並不得異議)。再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處(地址: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興鶴路2段168號)索取,請註明購買標單名稱(以寄達郵戳為憑),逾時概不受理,並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時效概不負責。 3.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工本費150元整,逕行登入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依網站上說明領取。
開標及決標方式 本案為分段開標,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其它 1.投標廠商若對招標文件規範有疑義者,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106年1月26日)期限前,以書面向本處申請釋疑,逾期或不具名者依法不予受理。受理檢舉單位: (1)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2)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4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省府路6號,採購稽核專線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3)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77777;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信箱 (4)花蓮縣調查站電話:03-8338888;檢舉信箱:花蓮郵政60000信箱 (5)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 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 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 號5 樓。 2.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百分之十。保固保證金額度:詳投標須知補充說明。 3.本工程應就現場施工條件以最低影響環境為原則下施作。 4.考量和平紀念日(自106年2月25日至106年2月28日止)、清明節(自106年4月1日至106年4月4日止)等連續假期遊客眾多,為維護遊客安全,連續假期期間不得進場施作。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06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緁琳
聯絡電話
(03)8875306#637
機關代碼
3.15.8.8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聯絡人
陳緁琳
聯絡電話
(03)8875306#637
傳真號碼
(03)8871543
電子郵件信箱
erv312.erv@tbro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工本費300元整,至本處出納室繳納後,持收據至工務課領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2/06 10:00
開標時間
106/02/06 15:00
開標地點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78,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止投標期限內;掛號郵寄(以寄達郵戳為憑),寄達地址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興鶴路2段168號;或瑞穗郵政三十二號信箱;或專人於本處上班時間內上午八時三十分至十二時三十分,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送達本處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廠商;符合政府採購法規定得提供本採購案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級營造廠商(含)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地點、售價及付款方式
1.親自領標:招標文件工本費300元整,至本處出納室繳納後,持收據至工務課領件。 2.郵購領標:郵寄領取招標文件工本費新臺幣300元整。 (1)限用郵政匯票,受款人為「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2)加附回郵信封(約A3大小,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國內快遞郵資(若郵資黏貼不足者將直接改由到府付費之宅配,廠商並不得異議)。再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處(地址: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興鶴路2段168號)索取,請註明購買標單名稱(以寄達郵戳為憑),逾時概不受理,並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時效概不負責。 3.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工本費150元整,逕行登入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依網站上說明領取。
其它
1.投標廠商若對招標文件規範有疑義者,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106年1月26日)期限前,以書面向本處申請釋疑,逾期或不具名者依法不予受理。受理檢舉單位: (1)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2)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4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省府路6號,採購稽核專線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3)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77777;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信箱 (4)花蓮縣調查站電話:03-8338888;檢舉信箱:花蓮郵政60000信箱 (5)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 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 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 號5 樓。 2.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百分之十。保固保證金額度:詳投標須知補充說明。 3.本工程應就現場施工條件以最低影響環境為原則下施作。 4.考量和平紀念日(自106年2月25日至106年2月28日止)、清明節(自106年4月1日至106年4月4日止)等連續假期遊客眾多,為維護遊客安全,連續假期期間不得進場施作。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06 10: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