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電子郵件信箱
erv309.erv@tbroc.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工本費300元整,至本處出納室繳納後,持收據至工務課領件。
開標地點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止投標期限內;掛號郵寄(以寄達郵戳為憑),寄達地址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興鶴路2段168號;或專人於本處上班時間內上午八時三十分至十二時三十分,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送達本處收發。
廠商資格摘要
乙級營造廠(含)以上或具有庭園、景觀、種苗及園藝服務之營業項目且資本額在350萬以上之公司行號 (詳投標補充須知)。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地點、售價及付款方式
1.親自領標:招標文件工本費300元整,至本處出納室繳納後,持收據至工務課領件。
2.郵購領標:郵寄領取招標文件工本費新臺幣300元整。
(1)限用郵政匯票,受款人為「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2)加附回郵信封(約A3大小,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國內快遞郵資(若郵資黏貼不足者將直接改由到府付費之宅配,廠商並不得異議)。再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處(地址: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興鶴路2段168號)索取,請註明購買標單名稱(以寄達郵戳為憑),逾時概不受理,並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時效概不負責。
3.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工本費150元整,逕行登入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依網站上說明領取。
其它
1.投標廠商若對招標文件規範有疑義者,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前,以書面向本處申請釋疑,逾期或不具名者依法不予受理。受理檢舉單位:
(1)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2)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4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省府路6號,採購稽核專線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3)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77777;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信箱
(4)花蓮縣調查站電話:03-8338888;檢舉信箱:花蓮郵政60000信箱
(5)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 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 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 號5 樓。
2.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百分之十。
3.保固(養護)保證金額度:因應本工程主要工作項目為銀合歡及蔓澤蘭清除,其餘均為喬木栽植,為使整體工程成效良好,且整體清除效果確實,新植植栽生長強健,故設定決算金額之60%為保固(養護)保固金,
4.植栽保固(養護)保活期兩年,養護期間每3個月現場查驗一次,各階段查驗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共分8次平均分期退還。
5.本基地屬林地範圍,除現有道路範圍機具可進入外,其餘區域僅非機械動力之搬運設施及手動機具與人力可進入,廠商不得於未經許可下利用任何機具進入林地範圍內作業,違者除依合約規定進行罰則外,因機具進入產生之植生破壞所需之所有復原費用及違反相關水土保持規定所產生之罰則及刑責,均須由承攬廠商負責。
6.本工程應就現場施工條件以最低影響環境為原則下施作。
7. 本案開標期日最低標廠商低於八折標(含以下)者,須明確說明標價偏低理由、承作無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等相關情形,請投標廠商於通知期限提出說明,是日務必備妥有關書面證明文件與會,如履約實績、認證、材料機具設備擁有情形、工班人員調度、人力組織架構、學經歷、專業證照、研究及其他等足資證明文件,倘無法合理明確說明及證明至可採信程度,即不決標於該廠商。
8. 契約規定得標廠商指派之工作人員至少2人以上具有園藝、林業、農藝等相關技師或技術士執照,並有得標廠商在職勞保投保證明;其中至少1人應有持照2年以上之經驗。
9.修正圖說說明。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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