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588-a105030 已決標公告

臺東原住民地區環境設施改善工程(第二期)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昕豐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370,000
原始預算
$ 13,216,000
底價金額
$ 11,500,000
決標折數
98.8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3.15.8.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7 - 運動及娛樂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志洋
聯絡電話 (03)8875306#636
機關代碼 3.15.8.8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聯絡人 陳志洋
聯絡電話 (03)8875306#636
傳真號碼 (03)8871543
電子郵件信箱 erv306.erv@tbro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5/08/29
原公告日 105/08/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工本費300元整,至本處出納室繳納後,持收據至工務課領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08/31 10:00
開標時間 105/08/31 14:00
開標地點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6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止投標期限內;掛號郵寄(以寄達郵戳為憑),寄達地址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興鶴路2段168號;或瑞穗郵政三十二號信箱;或專人於本處上班時間內上午八時三十分至十二時三十分,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送達本處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東縣關山鎮(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7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廠商;符合政府採購法規定得提供本採購案之丙級營造 (含)以上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地點、售價及付款方式 1.親自領標:招標文件工本費300元整,至本處出納室繳納後,持收據至工務課領件。 2.郵購領標:郵寄領取招標文件工本費新臺幣300元整。 (1)限用郵政匯票,受款人為「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2)加附回郵信封(約A3大小,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國內快遞郵資(若郵資黏貼不足者將直接改由到府付費之宅配,廠商並不得異議)。再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處(地址: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興鶴路2段168號)索取,請註明購買標單名稱(以寄達郵戳為憑),逾時概不受理,並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時效概不負責。 3.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工本費150元整,逕行登入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依網站上說明領取。
開標及決標方式 本案為分段開標,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其它 1.投標廠商若對招標文件規範有疑義者,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105年8月26日)期限前,以書面向本處申請釋疑,逾期或不具名者依法不予受理。受理檢舉單位: (1)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2)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4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省府路6號,採購稽核專線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3)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77777;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信箱 (4)花蓮縣調查站電話:03-8338888;檢舉信箱:花蓮郵政60000信箱 (5)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 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 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 號5 樓。 2.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百分之十。保固保證金額度:詳投標須知補充說明。 3.本工程應就現場施工條件以最低影響環境為原則下施作。 4.本工程瀝青混擬土面層刨除後5cm刨除料剩餘價值折價費為新臺幣51萬9,400元,本款項不列入發包 工程費,廠商投標時不加入,不隨投標金額調整比例,為固定價格,得標廠商應另繳入本處公庫。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8/31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志洋
聯絡電話
(03)8875306#636
機關代碼
3.15.8.8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聯絡人
陳志洋
聯絡電話
(03)8875306#636
傳真號碼
(03)8871543
電子郵件信箱
erv306.erv@tbro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5/08/29
原公告日
105/08/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工本費300元整,至本處出納室繳納後,持收據至工務課領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08/31 10:00
開標時間
105/08/31 14:00
開標地點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6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止投標期限內;掛號郵寄(以寄達郵戳為憑),寄達地址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興鶴路2段168號;或瑞穗郵政三十二號信箱;或專人於本處上班時間內上午八時三十分至十二時三十分,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送達本處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東縣關山鎮(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7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廠商;符合政府採購法規定得提供本採購案之丙級營造 (含)以上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地點、售價及付款方式
1.親自領標:招標文件工本費300元整,至本處出納室繳納後,持收據至工務課領件。 2.郵購領標:郵寄領取招標文件工本費新臺幣300元整。 (1)限用郵政匯票,受款人為「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2)加附回郵信封(約A3大小,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國內快遞郵資(若郵資黏貼不足者將直接改由到府付費之宅配,廠商並不得異議)。再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處(地址: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興鶴路2段168號)索取,請註明購買標單名稱(以寄達郵戳為憑),逾時概不受理,並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時效概不負責。 3.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工本費150元整,逕行登入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依網站上說明領取。
其它
1.投標廠商若對招標文件規範有疑義者,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105年8月26日)期限前,以書面向本處申請釋疑,逾期或不具名者依法不予受理。受理檢舉單位: (1)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2)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4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省府路6號,採購稽核專線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3)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77777;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信箱 (4)花蓮縣調查站電話:03-8338888;檢舉信箱:花蓮郵政60000信箱 (5)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 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 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 號5 樓。 2.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百分之十。保固保證金額度:詳投標須知補充說明。 3.本工程應就現場施工條件以最低影響環境為原則下施作。 4.本工程瀝青混擬土面層刨除後5cm刨除料剩餘價值折價費為新臺幣51萬9,400元,本款項不列入發包 工程費,廠商投標時不加入,不隨投標金額調整比例,為固定價格,得標廠商應另繳入本處公庫。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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