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nsa110013 已決標公告

七美遊客中心新建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建皇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7,970,000
原始預算
$ 68,150,000
底價金額
$ 67,500,000
決標折數
100.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3.15.8.6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洪政鴻
聯絡電話 (06)9216521#222
機關代碼 3.15.8.6
單位名稱 工務課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聯絡人 洪政鴻
聯絡電話 (06)9216521#222
傳真號碼 (06)9216335
電子郵件信箱 marmot0119-ph@tbroc.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10-02-02-09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5,924,39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11/02
原公告日 110/10/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函購文件及圖說費400元,另附回郵180元(以1000公克所需信函郵資計算)。費用以郵局匯票或現金支付,請詳閱「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11/05 10:00
開標時間 110/11/05 14:00
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5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觀光局澎湖風管處2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60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E101011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2.應為政府採購法第8條所稱廠商,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廠商納稅之證明。 5.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6.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自行領取:自即日起至110年11月5日上午10︰00止,逕向本機關秘書室購取(住址: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2.通訊購取:自即日起至110年11月5日上午10︰00止,(請自行考量郵遞來回運送及機關行政作業時程),信封請書明索取「七美遊客中心新建工程」招標文件,附大型(A3)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資,以1000公克所需信函郵資計算),寄送至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向本機關秘書室函購;本機關最遲於申請之次日(末日為例假日者順延1日)將招標文件置入回郵信內寄出。(因所附回郵郵資不足或收件地址、收件人資訊不明,致收件延遲或無法投件者,由購取人自行負責)。 3.遇颱風等因素,致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投標與開標。 4.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文件及圖說費為新台幣400元整,電子領標費用為新台幣230元;前項費用以郵局匯票或現金逕洽本處秘書室支付。 5.其他︰公開招標更正項目: (1)截止投標 (2)開標時間 (3)招標文件「08投標須知第二十七條、第七十九條」、「14標單」、「16標封」。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05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洪政鴻
聯絡電話
(06)9216521#222
機關代碼
3.15.8.6
單位名稱
工務課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聯絡人
洪政鴻
聯絡電話
(06)9216521#222
傳真號碼
(06)9216335
電子郵件信箱
marmot0119-ph@tbroc.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10-02-02-09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5,924,390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11/02
原公告日
110/10/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函購文件及圖說費400元,另附回郵180元(以1000公克所需信函郵資計算)。費用以郵局匯票或現金支付,請詳閱「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11/05 10:00
開標時間
110/11/05 14:00
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5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觀光局澎湖風管處2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60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E101011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2.應為政府採購法第8條所稱廠商,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廠商納稅之證明。 5.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6.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自行領取:自即日起至110年11月5日上午10︰00止,逕向本機關秘書室購取(住址: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2.通訊購取:自即日起至110年11月5日上午10︰00止,(請自行考量郵遞來回運送及機關行政作業時程),信封請書明索取「七美遊客中心新建工程」招標文件,附大型(A3)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資,以1000公克所需信函郵資計算),寄送至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向本機關秘書室函購;本機關最遲於申請之次日(末日為例假日者順延1日)將招標文件置入回郵信內寄出。(因所附回郵郵資不足或收件地址、收件人資訊不明,致收件延遲或無法投件者,由購取人自行負責)。 3.遇颱風等因素,致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投標與開標。 4.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文件及圖說費為新台幣400元整,電子領標費用為新台幣230元;前項費用以郵局匯票或現金逕洽本處秘書室支付。 5.其他︰公開招標更正項目: (1)截止投標 (2)開標時間 (3)招標文件「08投標須知第二十七條、第七十九條」、「14標單」、「16標封」。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0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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