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ng-han2613-ph@tbro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函購文件費200元,另附回郵150元(以500公克所需信函郵資計算)。費用以郵局匯票或現金支付,請詳閱「附加說明」。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應同時符合下列項規定:
1.符合「政府採購法」第8條規定所稱廠商,並經政府登記有案之公司、法人、機構或團體(具有辦理與本案類似經驗者尤佳),且無不良紀錄(詳見政府採購法103條)。
2.工作團隊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1)營建鑽探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61)。
(2)鑽孔工程業(EZ07010)。
(3)依法登記開業之土木工程或大地工程或應用地質技師事務所。
(4)營業範圍以土木工程或大地工程或應用地質之工程技術事項為限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並依法加入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者。
3.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自行領取:自即日起至109年6月16日上午10︰00止,逕向本機關秘書室購取(住址: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2.通訊購取:自即日起至109年6月16日上午10︰00止,(請自行考量郵遞來回運送及機關行政作業時程),信封請書明索取「北海遊客中心重建工程基地鑽探調查及大地分析工作」招標文件,附大型(A3)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資,以500公克所需信函郵資計算),寄送至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向本機關秘書室函購;本機關最遲於申請之次日(末日為例假日者順延1日)將招標文件置入回郵信內寄出。(因所附回郵郵資不足或收件地址、收件人資訊不明,致收件延遲或無法投件者,由購取人自行負責)。
3.遇颱風等因素,致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投標與開標。
4.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文件費為新台幣200元整,電子領標費用為新台幣125元;前項費用以郵局匯票或現金逕洽本處秘書室支付。
5.本採購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辦理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其辦理第2次公告者,得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6.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