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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履約期限
詳契約書第7條規定(111年12月31日)
廠商資格摘要
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
可提供土木、景觀及建築工程規劃、設計、監造之建築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並須具有下列基本資格。
1.應為政府採購法第8條所稱廠商,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3.廠商納稅之證明。
4.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投標廠商如非屬工業圑體法第13條或商業圑體法第12條所規定之組織者,免附會員證)。
5.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遇颱風等因素,致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投標與開標。
2.開標日期:採分段式開標;第1階段於108年12月31日下午2時整辦理資格審查,投標廠商得免參與;第2階段,由本機關另行通知。
3.其他:修正「切結聲明書」及「契約書第三條」。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