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joy.ph@tbroc.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新臺幣300元整(函購另附回郵180元整),圖說費新臺幣300元整(函購另附回郵140元整)。前項費用以郵局匯票或現金支付。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8/24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附加說明
1.自行領取:自106年7月19日起至106年7月25日上午10︰00止,逕向本處秘書室購取。
2.通訊購取:自106年7月19日起至106年7月25日上午10︰00止,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信封請書明索取「澎管處行政大樓整建工程」投標文件,附大型(A3)回郵信封,寄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向本處秘書室函購;本處最遲於申請之次日前(末日為例假日者順延1日)將招標文件寄送領標人。
3.遇颱風等因素,致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投標與開標。
4. 其他︰
投標廠商若對招標文件規範有疑義者,於等標期之四分之ㄧ(106年7月20日)期限前,以書面向本處申請釋疑,逾期或不具名者依法不予受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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