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nsa105215 已決標公告

澎湖國家風景區體驗旅遊輔導計畫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載地創藝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000,000
原始預算
$ 15,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3.15.8.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2 - 針對整個社區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頡儀
聯絡電話 (06)9216521#133
機關代碼 3.15.8.6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聯絡人 李頡儀
聯絡電話 (06)9216521#133
傳真號碼 (06)9216609
電子郵件信箱 lee.ph@tbro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5/10/18
原公告日 105/10/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7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9元
總計 199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購買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1/14 09:00
開標時間 105/11/14 10:00
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108年度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本案允許至多3家廠商共同投標,投標廠商得自行尋求合作廠商共同承攬並互為連帶履行契約責任廠商,但可獨立完成本案各項成果要求者,得單獨投標。 (二)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之投標廠商,皆可投標。 (三)投標時應繳驗之資格證明文件如下,詳細規定請閱本案投標須知。 1.廠商登記或設立或營業許可登記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 3.各該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4.廠商信用證明。 5.共同投標協議書。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押標金票據。 8.廠商投標標單。 9.服務計畫(企劃)書及其電子檔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自行領取:於公告期間之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秘書室購取(本處住址: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2.通訊領取:廠商應自行考量來回估計寄達郵遞時程,於公告期間內,來信信封請書明本採購案名以供辨識,附本案招標文件費、大型(A3)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費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郵資,以500公克所需信函郵資計算約81元),寄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向本處秘書室函購;本處最遲於申請之次日前(末日為例假日者順延一日)將招標文件寄送領標人。 3.其它:餘請參閱採購需求規範、投標須知、契約書(稿)。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14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6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頡儀
聯絡電話
(06)9216521#133
機關代碼
3.15.8.6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聯絡人
李頡儀
聯絡電話
(06)9216521#133
傳真號碼
(06)9216609
電子郵件信箱
lee.ph@tbro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5/10/18
原公告日
105/10/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7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9元
總計
199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購買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1/14 09:00
開標時間
105/11/14 10:00
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108年度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本案允許至多3家廠商共同投標,投標廠商得自行尋求合作廠商共同承攬並互為連帶履行契約責任廠商,但可獨立完成本案各項成果要求者,得單獨投標。 (二)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之投標廠商,皆可投標。 (三)投標時應繳驗之資格證明文件如下,詳細規定請閱本案投標須知。 1.廠商登記或設立或營業許可登記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 3.各該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4.廠商信用證明。 5.共同投標協議書。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押標金票據。 8.廠商投標標單。 9.服務計畫(企劃)書及其電子檔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自行領取:於公告期間之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秘書室購取(本處住址: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2.通訊領取:廠商應自行考量來回估計寄達郵遞時程,於公告期間內,來信信封請書明本採購案名以供辨識,附本案招標文件費、大型(A3)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費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郵資,以500公克所需信函郵資計算約81元),寄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向本處秘書室函購;本處最遲於申請之次日前(末日為例假日者順延一日)將招標文件寄送領標人。 3.其它:餘請參閱採購需求規範、投標須知、契約書(稿)。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1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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