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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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xmz.ph@tbroc.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
2.廠商邀集參賽民眾達1500人以上,且經機關評估賡續辦理之必要者,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予廠商續辦1年。
3.續辦期限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20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政府採購法」第8條暨「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3條規定之廠商;且能提供地方運動觀光及行銷策略規劃與操作者。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自行領取:自105年06月20日起至105年07月6日止;逕向本處秘書室購取(本處住址: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2.通訊領取:自105年06月20日起至105年07月6日止;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信封請書明索取「2016澎湖灣沙灘路跑觀光行銷活動推廣」案,附大型(A3)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費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資,以500公克所需信函郵資計算),一併於公告領取招標文件期限截止前(以投信郵戳為憑,廠商應自行估計寄達時間),寄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向本處秘書室函購;本處最遲於申請之次日前(末日為例假日者順延一日)將招標文件寄送領標人。
3.開標日期:採分段式開標;第1階段於105年7月6日下午2時辦理,投標廠商免參與;至第2階段,則依投標須知相關規定辦理。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本報名文件費為新台幣200元整,電子領標費用為新台幣125元;前項費用以郵局匯票或現金逕洽本處秘書室支付。
【其他】:本案詳細工作內容請參閱投標須知、契約書(稿)。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