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nsa108303 已截止

林投隘門水域遊憩活動平台及場地出租案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公告日: 截止日:未載明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招標公告
預算金額
$ 0

押標金
$ 1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3.15.8.6
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藍哲昱
聯絡電話 (06)9216521#236
機關代碼 3.15.8.6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聯絡人 藍哲昱
聯絡電話 (06)9216521#236
傳真號碼 (06)9216543
電子郵件信箱 leo.ph@tbro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3/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於上班時間內至本處秘書室購取(地址: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招標文件費為新臺幣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3/21 10:00
開標時間 108/03/21 11:00
開標地點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訂約日起3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投標廠商:指登記有水域遊憩活動項目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法人者其登記文件服務項目列有餐飲業、零售業或其他與觀光遊憩有關之項目。 2. 資格證明文件:應檢附政府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例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有關證明文件(如檢附其他證明文件,文件上應有政府機關印信註記);以及納稅證明文件影本(詳本案投標須知第1.7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本案出租程序係採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其他投標規定及開標作業說明,詳閱本案投標須知。 2. 本案依財政部「國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採公開標租,並參考「政府採購法」,公開徵求廠商提供企劃書及「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1條第1項第3款序位法評定方式並載明於招標文件,擇符合需要者辦理議約後決標,並依中央未達公告金額採購辦法第3條規定,第一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當場改限制性招標。 3. 本案契約期限自簽約日起3年。 4.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萬元整(廠商若得標後不依期限繳交租金,或配合本處辦理簽約手續者,將不予發還所繳押標金)。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3/21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6
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藍哲昱
聯絡電話
(06)9216521#236
機關代碼
3.15.8.6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聯絡人
藍哲昱
聯絡電話
(06)9216521#236
傳真號碼
(06)9216543
電子郵件信箱
leo.ph@tbro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3/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於上班時間內至本處秘書室購取(地址: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招標文件費為新臺幣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3/21 10:00
開標時間
108/03/21 11:00
開標地點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訂約日起3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投標廠商:指登記有水域遊憩活動項目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法人者其登記文件服務項目列有餐飲業、零售業或其他與觀光遊憩有關之項目。 2. 資格證明文件:應檢附政府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例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有關證明文件(如檢附其他證明文件,文件上應有政府機關印信註記);以及納稅證明文件影本(詳本案投標須知第1.7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本案出租程序係採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其他投標規定及開標作業說明,詳閱本案投標須知。 2. 本案依財政部「國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採公開標租,並參考「政府採購法」,公開徵求廠商提供企劃書及「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1條第1項第3款序位法評定方式並載明於招標文件,擇符合需要者辦理議約後決標,並依中央未達公告金額採購辦法第3條規定,第一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當場改限制性招標。 3. 本案契約期限自簽約日起3年。 4.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萬元整(廠商若得標後不依期限繳交租金,或配合本處辦理簽約手續者,將不予發還所繳押標金)。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3/2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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