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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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開標地點
本處第二會議室(台東縣成功鎮信義里新村路2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61臺東縣成功鎮信義里新村路25號或台東縣成功郵政第40號信箱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符合政府採購法第8條規定之廠商,即指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機關與本案委辦內容有關之專案服務(勞務類)之自然人、法人、機構或團體,並以具有辦理本案類似勞務規劃與執行經驗者尤佳。其中,以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經營者,應為經濟部公告之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定之代碼及業務別,其中所列I類【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之I103管理顧問業、I401廣告業、I501產品設計業或J類【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之J701休閒服務業始符合資格。
2.本案第一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開標後依2階段辦理;第1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過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時,則作成紀錄後,第2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4.投標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參加投標:
(1)投標廠商若有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規定者或第103條規定所列情形之一者本處得拒絕其參加投標。
(2)廠商有經本處或其他政府機關登錄或該管公會公告為信譽不佳,在停業處分期間者,不得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投標廠商(屬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自然人者),均應檢附:
(1)廠商信用之證明文件(附有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
(2)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文件影本。
2.如屬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者,應併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3.如屬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者,應併檢附所在地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限內之相關資格證明文件;如為學校者,應另檢附學校之授權投標證明。
備註:投標廠商第一階段資格審查,針對「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者」、「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者」、「自然人」應備審查項目如附件1~3。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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