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pcw-ecnsa@tbro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至112年1月31日前,增購金額上限新臺幣45萬元之權利,機關如因實際需要辦理後續擴充,雙方同意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加開議價會議。如增購標的經本處評估執行難易度確實與原履約標的有異,另案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61臺東縣成功鎮信義里新村路25號或臺東縣成功郵政第40號信箱
廠商資格摘要
1.應為採購法第8條所稱之廠商,即指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機關與本案委辦內容有關之專案服務(勞務類)之自然人、法人、機構或團體,並以具有辦理本案類似勞務規劃與執行經驗者尤佳。其中,以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經營者,應為經濟部公告之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定之代碼及業務別,其中所列A類【農、林、漁、牧業】之A102080園藝服務業,或J類【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之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J101990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或Z類【其他未分類業】之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2. .投標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參加投標:
(1)投標廠商若有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列情形之一者本處得拒絕其參加投標。
(2)廠商有經本處或其他政府機關登錄或該管公會公告為信譽不佳,在停業處分期間者,不得投標。
(3)係政府採購法第38條規定之政黨及其具關係企業關係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詳如投標須知、評選須知、勞務採購契約書(稿)
2.採電子領標,投標時請檢附電子領標憑據(置入證件標單封)供開標時驗證,未檢附且經機關通知限期檢附未附者,視為無效標。
3.為響應環保及政府節能減碳政策,本標案不開放販賣現場紙本購取及通訊購領方式,一律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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