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rinsy0502-ecnsa@tbro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61臺東縣成功鎮信義里新村路25號或台東縣成功郵政第40號信箱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相關投標辦法及規定,請參閱投標須知及相關招標文件。
2.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1份為限。
3.投標廠商如擬依『營造業法』第66條第4項規定欲採設置專任工程人員或委託建築師或技師 逐案簽章負責者(即承攬工程手冊內未記載專任工程人員者),於得標後開工時須檢附「置專任工程人員或委託建築師或技師逐案簽證聲明書」正本(本處不另負擔相關委託業務及簽證費用)。
4.採電子領標者於投標時請檢附「電子領標憑據功能」列印相同內容之紙本,並放入「證件封」內。
5.依實際施作或驗收合格數量結算,以契約中所列履約標的項目之單價加乘履約完成實際數量或驗收合格數量給付。
6.本工程含有「有價料回收(含運費)(第一期款前交回)」項目,係將既有設施拆除後有價料回收售予得標廠商作為本處「收入」繳庫,項目金額為新台幣拾伍萬玖仟肆佰捌拾貳(159,482)元整,本項金額不隨決標折數調整(係由廠商價購之固定售價),得標廠商應依契約規定於第1次估驗計價前交回,本項非屬發包施工費,故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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