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電子郵件信箱
skyedog.neyc@tbroc.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8新北市貢寮區福隆里興隆街三十六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限單一廠商投標,但其顧問團隊成員須包含下列人員:
(一)應為「政府採購法」第八條所稱廠商,並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所稱之服務廠商。
(二)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服務之自然人、法人或公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服務建議書:1式10份。
1.應徵之技術服務廠商提送服務建議書時,其書圖文件及內容應參照「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並下列規定辦理。
2.應以A4格式、由左至右橫向,中文書寫以不超過30頁(不含各項證照或證件影本)為原則,內容應力求段落清晰,編製目錄及研究書頁次對照表,以利評選,並採雙面印刷,裝訂於左側;每份建議書封面應書明「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轄域鯨豚海洋永續旅遊規劃案」,外頁得加蓋單位章及負責人章。
3.其內容之編排次序及至少所應包含項目,列如下述:
(1)服務之項目及工作範圍。
(2)服務內容、計畫構想與建議。
(3)執行計畫:含工作計畫、研究方法、計畫作業預定期程、工作人力配置、計畫組織架構。
(4)經費預算分析: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項規定訂定之「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26條服務成本加公費法計算。
(5)執行能力:含人力計畫、計畫主持人及主要工作人員之名單
與學經歷背景證明、公司財務狀況、財務管理、營運組織等。
(6)相關工作業績、資格證明文件:含廠商過去履約表現、公司商
譽、計畫主持人及主要工作人員名單及學經歷背景說明(參與
相關計畫名稱、起迄時間及委託單位等,請特別註明)、專長、
所持證照、工作服務證明。
(7)預期工作成果。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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