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n909-swcoast@tbro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開標地點
本處第二辦公室1樓會議室(72742 臺南市北門區北門里舊埕119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27臺南市北門區北門里舊埕119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應為政府採購法第 8 條所稱之廠商,且無該法第 103 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投標與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可提供影本。
2.廠商納稅證明,可提供影本。(依法令無則免)
3.廠商信用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須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
5.廠商責任切結書(正本),須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
6.契約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正本),須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
7.標單(正本) ,須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
8.廠商報價單(含單價分析表)(正本),須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
9.企劃書一式10份。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預算來源尚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若該項經費遭刪減或刪除,本處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調整或解除契約。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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