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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增購之項目及內容如下:
(一)本原契約條件及單價服務範圍內,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
(二)保留增購金額或數量上限:上限金額為新臺幣7,000,000元整。
(三)保留增購之期限上限:訂約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四)辦理增購之方式,依機關實際需要增購原契約範圍內提供之服務,雙方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係以(本)契約條件及價金結算方式計算費用。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27臺南市北門區北門里舊埕119號
廠商資格摘要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為申請/變更建築相關執照,計畫參與人應須一人具有開業建築師資格,投標廠商非屬建築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未聘有建築師者應取得建築師合作意向書;本案應檢附與招標標的資格證明文件及投標文件如下:
一、登記或設立證明:
(一)建築師事務所:
1.建築師證書。
2.建築師開業證書。
3.有效期限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二)專業技師事務所:
1.技師證書。
2.技師執業執照。
3.有效期限技師公會會員證。
(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技師執業執照。
3.有效期限公會會員證。
4.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文件。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切結書1、切結書2。
(一)切結書1正本,所有投標廠商,投標時均須檢附。
(二)切結書2正本,請併附計畫主持人之技師/建築師證書、執業證書及可證明受聘文件(如加保資料)。
五、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 。
六、廠商信用之證明。
七、實績證明: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勞務契約(係指主要工作內容含總顧問、可行性評估、規劃、設計及專案管理等服務。)
八、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九、交通部觀光局契約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須檢證明文件)
(1)廠商信用之證明。
(2)實績證明: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勞務契約(係指主要工作內容含總顧問、可行性評估、規劃、設計及專案管理等服務。)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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