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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27臺南市北門區北門里舊埕119號
廠商資格摘要
合法登記之公司組織、國內各大專院校、學術研究機構、立案財團法人、社團、團體及機構。
需非屬政府採購拒絕往來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資格證明文件
(1)登記或設立證明
a.國內各大專院校、學術研究機構:主管機關核准立案證明文件或相當證明文件。
b.立案財團法人、社團、團體及機構等:法人登記證書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證明
文件。
c.公司組織:公司登記(營利事業登記證業自98年4月13日停止使用,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
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例如經濟部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
a.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
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
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
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
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
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b.未達課稅標準或依法免納稅之廠商,仍應檢附稅捐稽徵機關出具或核章之相關證明文
件。
c.如屬非營利之公司組織、機構、團體等免繳營業稅之廠商,得免提供本項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4)廠商切結書正本1式1份。
(5)廠商信用之證明(公司組織者請檢附,其餘得免)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2.服務建議書正本1式10份。
3.交通部觀光局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契約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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