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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期間至106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或數量上限為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27臺南市北門區北門里舊埕119號
廠商資格摘要
應為「政府採購法」第八條所稱廠商,並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所稱技術服務,指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為申請建築執照,計畫參與人應須一人具有開業建築師資格,投標廠商非屬建築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未聘有建築師者應取得建築師合作意向書;本案應檢附與招標標的資格證明文件及投標文件如下:
一、登記或設立證明
(一)建築師事務所:
1.建築師證書。
2.建築師開業證書。
3.有效期限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二)專業技師事務所:
1.技師證書。
2.技師執業執照。
3.有效期限技師公會會員證。
(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景觀專業技術廠商免附)。
2.技師執業執照(景觀專業技術廠商免附)。
3.有效期限公會會員證。
4.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文件(最近1期或前1期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者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5項規定辦理)。
三、建築師合作意向書及開業證明文件。(建築師事務所免付,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聘有建築師者提佐證資料,無聘建築師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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