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53新北市石門區德茂里下員坑33之6號
電子郵件信箱
fa1996.ngn@tbroc.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約期限最長擴充至107年12月31日,擴充金額最高為新台幣247萬5,000元整,擴充時得不經議價程序依原單價雙方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53新北市石門區德茂里下員坑33之6號
開標地點
253新北市石門區德茂里下員坑33之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53新北市石門區德茂里下員坑33之6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事者。
(二)本案倘依法需由專業人員(指水土保持技師、土木工程技師、水利土程技師、大地工程技師、建築師、結構技師等)簽證或辦理時,廠商應依據相關規定辦理。
(三)本案屬開口合約,於契約價金範圍內機關依實際需求通知得標廠商執行,履約期限為決標日起至民國106年12月31日止,得擴充履約期限最長至107年12月31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參加本案評選廠商,請於截止收件時間前將服務建議書乙式10份、投標須知所規定應繳驗之資格證明文件及標單分別密封,且於封套外標明「服務建議書封」、「證件封」及「標單封」,再以大封套合併裝封,並於所有內外封套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標的,由專人送達或寄招標機關秘書室。
評選辦法:詳投標須知。
評選會議時間及地點:106年4月28日下午2時整假本處101會議室召開。
未盡事宜詳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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