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805.ali@tbro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2嘉義縣番路鄉觸口村車程5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自然人、公司組織、國內各大專院校、學術研究機構、立案財團法人、社團、團體及機構。
(二)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資格證明文件
(1)登記或設立證明
a.國內各大專院校、學術研究機構:主管機關核准立案證明文件或相當證明文件。
b.立案財團法人、社團、團體及機構等:法人登記證書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證明文件。
c.公司組織: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d.自然人:身分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
a.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b.未達課稅標準或依法免納稅之廠商,仍應檢附稅捐稽徵機關出具或核章之相關證明文件。
c.如屬非營利之公司組織、機構、團體等免繳營業稅之廠商,得免提供本項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4)廠商信用之證明(公司組織者請檢附,其餘得免)。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