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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親自購領,本處地址:602嘉義縣番路鄉觸口村車埕5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500元,當場繳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2嘉義縣番路鄉觸口村車埕51號
廠商資格摘要
1.應為「政府採購法」第八條所稱廠商,經政府登記有案,具鳥類資源調查等相關經驗之自然人、法人、機構或團體並持有證明文件者尤佳。
2.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不良紀錄者,廠商有經本處或其他政府機管登錄公告為拒絕往來或遭相關主管機關停業處分期間者,不得投標。
附加說明
1.所列經費由機關是年度法定預算及執行情形,得以預算金額或發包金額增減之。
2.本次企畫書撰寫內容詳契約書(稿)及評選須知;繳交文件:(1)12份企劃書(2)資格證明文件(3)納稅證明文件(4)信用證明文件。
3.開標日期為辦理資格標審查,評選日期另行通知。
4.決標方式:經評選後優勝廠商議價,並依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決標,議價時間另行通知。
5.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主辦機管所在地因颱風天候或其他因素影響等至停止辦公時,截止投標或開標作業依序順延至次辦公日同一時間。
6.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函示是為配合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之施行期限至98年4月12日止,及考量公司執照與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性質相同,投標廠商需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可透過經濟部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下載列印。
7.需檢附公司證明文件影本(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者以營利事業登記代替者無效。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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