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0391319.ali@tbro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部觀光局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2嘉義縣番路鄉觸口村車程51號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
政府核准登記之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且非⾏政院公共⼯程委員會網站公告之拒絕往來廠商。
(⼆)應附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營造業登記證書。
3.承攬⼯程⼿冊(第1~12⾴)或⼯程記載⼿冊。(若該業之主管法令規定無承攬⼿冊者可免附)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5.廠商納稅之證明。
6.廠商信⽤之證明。
7.投標廠商聲明書。
8.廠商切結書1。
9.營造業聲明書。
10.押標⾦或其繳納憑證。
11.退還押標⾦申請單。
12.投標標價不適⽤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由廠商於投標時⾃⾏考量提出)。
其他
1.電⼦領標,不另備書⾯文件。
2.截⽌投標⽇或開標⽇主辦機關所在地因颱風天候或其他因素等影響致停⽌辦公時,截⽌投標或開標作業依序順延⾄次辦公⽇同⼀時間。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相關內容與本公告內容如有不⼀致時,以本公告為主。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融機構於截⽌投標⽇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證明等。其中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廠商於截⽌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或有退票記錄者,依證據處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