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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原有履約項目或新增履約項目範圍內,如有後續擴充,將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預計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中華民國116年12月31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2嘉義縣番路鄉觸口村車程51號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且經機關認定無待辦事項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或證明文件、專任技師執業執照、有效期公會會員證(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前述專任技師須為專任之繼續性從業人員,僅得在該機構執行技師業務(職業機構及地址應在該機構)。
(2)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或相關技師開(執)業證書、建築師或相關技師證書、有效期公會會員證(建築師公會或技師公會會員證)。
(3)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列有得提供本案技術服務作業有關營業項目之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專任技師執照(須為專任之繼續性從業人員,僅得在該機構執行技師業務,職業機構及地址應在該機構)、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切結書1及執業技師切結書2
6.標單
7.服務建議書(A4格式)一式12份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相關內容與本公告如有不一致時,以本公告為主。
2.電子領標,不另備書面文件。
3.本採購案屬113年度及其以後年度之預算,該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4.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主辦機關所在地因颱風天候或其他因素等影響致停止辦公時,截止投標或開標作業依序順延至次辦公日同一時間。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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