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E029 已決標公告

「梨山新佳陽部落展演廣場設施新建工程-地質鑽探調查分析及地質安全評估」委託勞務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穀山技術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54,000
原始預算
$ 963,900
底價金額
$ 960,000
決標折數
99.3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3.15.8.1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6 - 技術檢定與分析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宗穎
聯絡電話 (04)23312678#513
機關代碼 3.15.8.12
單位名稱 工務課
機關地址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
聯絡人 蔡宗穎
聯絡電話 (04)23312678#513
傳真號碼 (04)23396193
電子郵件信箱 willie.trimt@tbro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9/10/22
原公告日 109/10/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5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5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10/28 09:00
開標時間 109/10/28 10:00
開標地點 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5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中市和平區(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鑽探報告計50日曆天;地質敏感評估計3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營建鑽探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61)須聘有大地工程、土木工 程或應用地質技師。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營業範圍包括大地工程、土木工程或應用地質技師技術服務者(聘有大地工程、土木工程或應用地質技師之一者)。 (3)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申請前項證明,應檢具下列文件: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負責人之戶口名簿影本。 3.、社員名簿、會員名冊、理監事或董監事名冊、股東名簿及其中具有原住民身分者之戶口名簿影本。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已連結內政部戶役政資訊系統者,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之戶口名簿影本,得免附之。未連結者,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查驗所附戶口名簿影本與正本相符。 第一項證明之有效期間為六個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經濟部已停止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未依規定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者為無效標。 2.專業營造業應另附營造業登記證及承攬工程手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另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3.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 4.科別之技師證書或執業執照。 5.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文件代之,但依法不須繳納營業稅之廠商免提送。 二、招標文件領取日期、地點: 1.自行領取者於投標截止期限前直接向本處5樓秘書室繳納圖說文件費後不具名領取。 2.通訊購取者,請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限時掛號回函A3信封(註明領取本案招標文件)及郵資(每份80元),以限時掛號郵寄本處5樓秘書室辦理申購(請自行負責郵寄往返等作業時間)。 三、不論親送或寄送均應於截止收件期限前送達本處5樓秘書室收文登錄。 四、開標時間:109年10月28日上午10時0分假本處4樓開標室舉行 六、檢舉受理單位: 1.交通部觀光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電話:02-27214194、傳真:02-27818753)。 2.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政風單位(地址: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電話:04-23312678#503、傳真04-23396192)。 七、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間亦同。 八、本採購屬109年及以後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九、未盡事宜詳見投標須知及委託契約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地址: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電話:04-23312678#503、傳真04-23396192)。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0/28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1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宗穎
聯絡電話
(04)23312678#513
機關代碼
3.15.8.12
單位名稱
工務課
機關地址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
聯絡人
蔡宗穎
聯絡電話
(04)23312678#513
傳真號碼
(04)23396193
電子郵件信箱
willie.trimt@tbro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9/10/22
原公告日
109/10/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5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5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10/28 09:00
開標時間
109/10/28 10:00
開標地點
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5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中市和平區(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鑽探報告計50日曆天;地質敏感評估計3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營建鑽探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61)須聘有大地工程、土木工 程或應用地質技師。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營業範圍包括大地工程、土木工程或應用地質技師技術服務者(聘有大地工程、土木工程或應用地質技師之一者)。 (3)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申請前項證明,應檢具下列文件: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負責人之戶口名簿影本。 3.、社員名簿、會員名冊、理監事或董監事名冊、股東名簿及其中具有原住民身分者之戶口名簿影本。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已連結內政部戶役政資訊系統者,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之戶口名簿影本,得免附之。未連結者,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查驗所附戶口名簿影本與正本相符。 第一項證明之有效期間為六個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經濟部已停止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未依規定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者為無效標。 2.專業營造業應另附營造業登記證及承攬工程手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另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3.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 4.科別之技師證書或執業執照。 5.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文件代之,但依法不須繳納營業稅之廠商免提送。 二、招標文件領取日期、地點: 1.自行領取者於投標截止期限前直接向本處5樓秘書室繳納圖說文件費後不具名領取。 2.通訊購取者,請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限時掛號回函A3信封(註明領取本案招標文件)及郵資(每份80元),以限時掛號郵寄本處5樓秘書室辦理申購(請自行負責郵寄往返等作業時間)。 三、不論親送或寄送均應於截止收件期限前送達本處5樓秘書室收文登錄。 四、開標時間:109年10月28日上午10時0分假本處4樓開標室舉行 六、檢舉受理單位: 1.交通部觀光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電話:02-27214194、傳真:02-27818753)。 2.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政風單位(地址: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電話:04-23312678#503、傳真04-23396192)。 七、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間亦同。 八、本採購屬109年及以後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九、未盡事宜詳見投標須知及委託契約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地址: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電話:04-23312678#503、傳真04-23396192)。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0/2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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