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E025 已決標公告

歷史建築南庄東村宿舍前期保護棚架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楷程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350,000
原始預算
$ 2,397,443
底價金額
$ 2,395,100
決標折數
98.1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3.15.8.1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修党
聯絡電話 (04) 23312678 #516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3.15.8.12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413 臺中市 霧峰區 中正路738號
聯絡人 許修党
聯絡電話 (04) 23312678 #516
傳真號碼 (04) 23330884
電子郵件信箱 m74605.trimt@tbro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7/10/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300元整(招標文件150元,工程圖15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0/05 17:00
開標時間 107/10/05 17:30
開標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1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苗栗縣南庄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經主管機關登記核可之綜合營造業。 (二)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公告之拒絕往來廠商。 (三) 本工程屬歷史建築前期保護棚架工程,為確保工程品質,依其「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條相關規定辦理。 (四)投標廠商需聘任工地負責人之資格限制: 1、直轄市定、縣(市)定古蹟:累積四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2、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3、檢附資料 (1)工地負責人簡歷表(詳施工規範附表1),依表填入並檢附參與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之影本一份。 (2)工地負責人訓練之結業證書影一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壹、購領圖說文件日期及地點: 一、自即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自行購取者請至本處秘書室繳納圖說文件費後不具名領取;通訊購取者,請註明採購標的,郵匯圖說文件費並附大型回件信封,信封上須先自行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國內限時掛號郵資107元,以限時掛號寄至本處秘書室辦理申購(請自行負責郵寄往返等作業時間)。 二、領標件後應立即依清單自行清點附件,如有缺漏,請儘速於投標截止期限前親持或以限時掛號寄回本處更換(請自行負責郵寄往返等作業時間)。 三、本採購提供電子領標(http://www.geps.gov.tw),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貳、招標文件及圖說費:新臺幣300元整(招標文件150元整、工程圖150元整)。 參、招標文件及圖說陳列於本處秘書室供自由閱覽備價領取。 肆、圖說文件購買費除本處取消採購外,不論廠商投標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伍、本案不舉辦工地說明會,廠商應自行前往現場勘查。 陸、本案押標金之繳納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30條規定辦理,惟為利本處辦理收繳、退還等相關行政作業流程之便捷,建議各投標廠商儘量以銀行本票、銀行支票、銀行保付支票等方式繳納(抬頭: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柒、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日亦同。 捌、檢舉單位資訊: 一、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49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 二、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三、交通部觀光局政風室(地址:10694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90號9樓、電話:02-27214194)、本處兼辦政風(地址: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電話:04-23312678分機503) 玖、本採購部分屬108年度工程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7/10/0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1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修党
聯絡電話
(04) 23312678 #516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3.15.8.12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413 臺中市 霧峰區 中正路738號
聯絡人
許修党
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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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號碼
(04) 23330884
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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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7/10/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300元整(招標文件150元,工程圖15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0/05 17:00
開標時間
107/10/05 17:30
開標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1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苗栗縣南庄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經主管機關登記核可之綜合營造業。 (二)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公告之拒絕往來廠商。 (三) 本工程屬歷史建築前期保護棚架工程,為確保工程品質,依其「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條相關規定辦理。 (四)投標廠商需聘任工地負責人之資格限制: 1、直轄市定、縣(市)定古蹟:累積四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2、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3、檢附資料 (1)工地負責人簡歷表(詳施工規範附表1),依表填入並檢附參與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之影本一份。 (2)工地負責人訓練之結業證書影一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壹、購領圖說文件日期及地點: 一、自即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自行購取者請至本處秘書室繳納圖說文件費後不具名領取;通訊購取者,請註明採購標的,郵匯圖說文件費並附大型回件信封,信封上須先自行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國內限時掛號郵資107元,以限時掛號寄至本處秘書室辦理申購(請自行負責郵寄往返等作業時間)。 二、領標件後應立即依清單自行清點附件,如有缺漏,請儘速於投標截止期限前親持或以限時掛號寄回本處更換(請自行負責郵寄往返等作業時間)。 三、本採購提供電子領標(http://www.geps.gov.tw),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貳、招標文件及圖說費:新臺幣300元整(招標文件150元整、工程圖150元整)。 參、招標文件及圖說陳列於本處秘書室供自由閱覽備價領取。 肆、圖說文件購買費除本處取消採購外,不論廠商投標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伍、本案不舉辦工地說明會,廠商應自行前往現場勘查。 陸、本案押標金之繳納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30條規定辦理,惟為利本處辦理收繳、退還等相關行政作業流程之便捷,建議各投標廠商儘量以銀行本票、銀行支票、銀行保付支票等方式繳納(抬頭: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柒、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日亦同。 捌、檢舉單位資訊: 一、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49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 二、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三、交通部觀光局政風室(地址:10694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90號9樓、電話:02-27214194)、本處兼辦政風(地址: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電話:04-23312678分機503) 玖、本採購部分屬108年度工程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7/10/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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