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cchen-sml@tbroc.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55南投縣魚池鄉水社村中山路59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每件新臺幣125元,通訊購領者另附回郵信封(限時掛號郵資139元),並書寫本處全銜(交通部觀光局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之郵政匯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55南投縣魚池鄉水社村中山路599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依法設立之公司、法人、機構或團體,符合政府採購法第8條所稱之廠商,且無政府採購法規定不得參與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
(二)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如經濟部商工登記資料:http://gcis.net.gov.tw/main/indexC.jsp)之登記資料代之;法人、機構或團體設立登記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額納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期限繳納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核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1期或前1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核機關核發之無欠稅之查復表代之。非屬營利者,檢附機關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書或其他人年度結算證明資料或免納稅證明應檢附(具)之證明文件。3.投標廠商聲明書。4.投標廠商切結書。
附加說明
本計畫111年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其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不包括所失利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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