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電子郵件信箱
wendy-sml@tbro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55南投縣魚池鄉水社村中山路59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購領招標文件及圖說,一次最多以購領一份為限,每份新台幣100元
開標地點
交通部觀光局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開標室(555南投縣魚池鄉水社村中山路599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55南投縣魚池鄉水社村中山路599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109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政府採購法」規定相關『車輛租賃』營業項目之營利事業或營業登記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投標廠商得採行下列三者之一方式,購領招標文件及圖說,一次最多以購領一份為限,每份新台幣100元:
(一)親自領標:於上班時間(上午8:00至下午5:00)逕向本處繳費後不具名領取。
(二)通訊領標:來信檢附招標文件所需費用之足額郵政匯票(受款人為交通部觀光局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及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資),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件(信封上書明招標標的名稱),於公告領取招標文件期限截止前(以投信郵截為憑,並自估時程),寄交本處,招標機關收到郵購函後即將招標文件寄送郵購人;如因廠商之疏漏致招標文件延誤寄達時,招標機關不負任何責任,且不退還招標文件費及圖說費。
(三)電子領標: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方式購領,請逕上網政府採購電子領標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
(四)本計畫109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除,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_2
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交通部觀光局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555南投縣魚池鄉水社村中山路599號)。
補充說明
1.本案公告開標日期為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審查作業(投標廠商不需派員參加或列席);本案評審日期將另行通知經審查合格廠商,參加評審會議。
2.依據公共工程委員會95年8月2日工程企字第09500290910號函規定,本案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但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3.第1次公告招商,結果未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擬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就提供企劃書之廠商改採限制性招標。仍繼續辦理評審,並依評審結果經機關首長或授權人核定後,另以書面(或電話)通知優勝廠商理議價決標。
4.原住民業者認定原則:投標人以原住民廠商身份投標時,應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及原住民送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8條規定,須檢具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發原住民廠商證明文件。
其他
一、評審標準及方式:
(1)廠商履約能力(廠商實績與信譽)(5%)。
(2)標的租賃條件及回饋 (30%)。
(3)車輛維護服務(含實車勘驗)(25%)。
(4)廠商標價合理性(每小時單價分析)(20%)
(5)企劃書及簡報(20%)。
計100%。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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