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kmwang-sml@tbro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55南投縣魚池鄉水社村中山路599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55南投縣魚池鄉水社村中山路599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依法設立之公司、行號、法人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者,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二)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6個月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1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三)廠商納稅證明。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本案屬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政府採購法公告金額之採購,依據「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符合資格者如為原住民廠商,原住民個人請檢附負責人最近3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或身分證明文件,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最近6個月內)之證明文件或公函。餘詳如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採購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300元,一次最多以購領二份為限。
二、廠商應於公告上之「領標及投標期限」前,得採行下列三者或之一方式,
(一)親自購取:於上班時間(8:30~17:30,不含例假日)逕向本處不具名繳費後領取。
(二)通訊購取:請依照『勞務採購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自行估計郵遞時間,逾
時恕不負責)辦理申購,並於封面註明購買文件名稱及份數;通訊購領者請附限時掛號郵資(72元)或快捷郵資(150元)之回郵信封;購領地點:南投縣魚池鄉水社村中山路599號。
(三)電子領標: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方式購領,請逕上網政府採購電子領標投標系統 http://www.geps.gov.tw。
三、廠商購領招標文件後,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其購領費概不退還。但延期開標或停辦時,廠商得於公告日起七日內(末日為例假日者順延一日),檢據及如數繳還所購之招標文件,請求退還購領費,逾期不予受理。由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領標者,而機關取消採購,由該系統自動辦理電子招標文件費退費事宜。
四、繳交文件:服務建議書計1式7份、資格證明文件,餘詳如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五、本計畫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採購法第六十四條相關規定辦理。
六、於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如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個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致本處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由本處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備註(延長等標期):
1.修正應徵及評審須知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文字。
2.修正服務建議書修改及引用同意書。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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