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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屬水管、電氣工程,且已與建築工程分開招標(水電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村95-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整,現金購買。
開標地點
本處處本部一樓會議室(209南竿鄉仁愛村95-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村95-1號
廠商資格摘要
1.營業項目及代碼為下列之一,並請提供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E101」之綜合營造業。
(2)「E102」之土木包工業。
(3)「E603」之機電工程業。
(4)「E801」之建物裝修及裝潢業中:室內裝潢業(E801010)、門窗安裝工程業(E801020)、室內裝修業(E801060)。
(5)「E901」之油漆工程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提出疑義期限為111年4⽉16⽇(※⾃公告當⽇起算,共需等標期1/4⽇,不⾜1⽇算1⽇)(含)以前,以書⾯向本處提出(聯絡電話:0836-25631#40、傳真:0836-25627、地址: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村95-1號),本處疑義釋疑期限為111年4⽉22⽇(※截⽌投標⽇-2)(含)以前。
⼆、投標廠商派⼈員參加開標,請攜帶⾝分證明文件,由負責⼈或代理⼈攜帶授權書正本參與;若需領回押標⾦時,請該⼈員備妥本⼈⾝分證明文件影印本。如未到場或未攜帶合法使用之印章或授權書,即視同放棄參與開標或當次優先減價、比減價及其他有關之權益。
三、馬祖因屬離島地區,常受天候因素影響郵遞時間,應自行考量所需郵遞時間,倘無法如期寄達,本處概不負責。
四、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連江縣宣佈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餘請詳如投標須知、契約稿、服務說明書及各項附件。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
2.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以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3.所提信用證明並請依「查詢票據信用資料作業須知」規定,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
4.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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