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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金額上限計至995萬元整(即採購金額)、擴充期間至113年12月31日、監造服務至全部工程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止,增購項目以原契約項目為限,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如增購以換文方式辦理,不另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擔保得標廠商依契約約定履約之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村95-1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
(1)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i.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ii. 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結構、大地、都市計畫、電機、水土保持、應用地質、園藝。
iii. 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2) 技師事務所:
i. 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結構、大地、都市計畫、電機、水土保持、應用地質、園藝。
ii. 技師公會會員證。
(3) 建築師事務所:
i. 開業證書。
ii. 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i.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ii.非拒絕往來戶。
iii.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
附加說明
一、應附繳證明文件詳見投標須知第64條規定。
二、投標人如須委託其全權代理辦理投標事務,務請填具「委託出席授權書」,並得於開標當場提出。
三、開標日期為第一階段資格審查日期,第二階段評選委員會日期將另函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進行評選簡報。
四、廠商購領招標文件後,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其購領費概不退還。
五、本採購分屬111年及以後年度預算,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相關規定,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但不包含所失利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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