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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處會議室(20942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村95-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秘書室收發室(20942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村95-1號)
履約期限
至工程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預計於111年11月30日)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設立之建築師、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範圍電機工程、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
1.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證書、開業證書。
2.專業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科別:電機工程、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
3.工程技術顧問業: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執業執照(科別:電機工程、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機關承辦⼈/電話
⼯務課張文皓/(0836)25631分機40
其他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提出疑義期限為110年9⽉5⽇(※⾃公告當⽇起算,共需等標期1/4⽇,不⾜1⽇算1⽇)(含)以前,以書⾯向本處提出(傳真:0836-25627、地址: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村95-1號),本處疑義釋疑期限為110年9⽉13⽇(※截⽌投標⽇-2)(含)以前。
⼆、投標廠商派⼈員參加開標,請攜帶⾝分證明文件,由負責⼈或代理⼈攜帶授權書正本參與;若需領回押標⾦時,請該⼈員備妥本⼈⾝分證明文件影印本。
三、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四、本採購為準用最有利標標案,採固定費率給付,服務建議書報價超過公告之固定費率者,為不合格標。
五、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本處行政中心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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