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J1116 已決標公告

110年莒光管理站服務臺暨景點巡查專業服務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華企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80,000
原始預算
$ 1,195,494
底價金額
$ 1,18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3.15.8.1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曹鳳金
聯絡電話 (0836)89388
機關代碼 3.15.8.10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209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村95-1號
聯絡人 曹鳳金
聯絡電話 (0836)89388
傳真號碼 (0836)89389
電子郵件信箱 89388-matsu@tbro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得辦理擴充,於契約期間內擴充金額上限至新台幣66,15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9/12/04
原公告日 109/12/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村95-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12/15 14:00
開標時間 109/12/15 15:00
開標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村95-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村95-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1.1~110.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政府採購法及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規定之可提供專業服務廠商及法人。(應繳驗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補充說明第二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 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 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如有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16條情形者,免繳驗相關證明文件。 二、其他 〈1〉投標廠商請附服務建議書。開標當日訂於下午3時辦理資格標開標作業,服務建議書評選會議訂於109/12/16(三)上午10時整假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209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村95-1號)辦理,並依評選結果接續通知優勝廠商辦理議價。 〈2〉其他事項詳如投標須知、契約書等招標文件 〈3〉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4〉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5〉因政策變更,廠商依契約繼續履行反而不符公共利益者,機關得報經上級機關核准,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並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但不包含所失利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15 14: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8.10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曹鳳金
聯絡電話
(0836)89388
機關代碼
3.15.8.10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209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村95-1號
聯絡人
曹鳳金
聯絡電話
(0836)89388
傳真號碼
(0836)89389
電子郵件信箱
89388-matsu@tbro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得辦理擴充,於契約期間內擴充金額上限至新台幣66,15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9/12/04
原公告日
109/12/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村95-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12/15 14:00
開標時間
109/12/15 15:00
開標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村95-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村95-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1.1~110.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政府採購法及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規定之可提供專業服務廠商及法人。(應繳驗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補充說明第二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 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 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如有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16條情形者,免繳驗相關證明文件。 二、其他 〈1〉投標廠商請附服務建議書。開標當日訂於下午3時辦理資格標開標作業,服務建議書評選會議訂於109/12/16(三)上午10時整假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209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村95-1號)辦理,並依評選結果接續通知優勝廠商辦理議價。 〈2〉其他事項詳如投標須知、契約書等招標文件 〈3〉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4〉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5〉因政策變更,廠商依契約繼續履行反而不符公共利益者,機關得報經上級機關核准,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並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但不包含所失利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15 14: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