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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村95-1號
開標地點
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209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村95-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村95-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下列任一項資格或「具有曾從事本地相關清潔工作案實績證明」:
1.建築物清潔服務業(J101010)
2.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
3.廢棄物處理業(J101040)
4.資源回收業(J101080)
5.廢棄物清理業(J101090)
6.營建廢棄物共同清理業(J101101)
7.其他環境衛生及汙染防治服務業(J101990)
8.「具有曾從事本地相關清潔工作案實績證明」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保證金額度
契約金額10%(千元以下捨去),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7日內繳納履約保證金。
其他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提出疑義期限為109年11月10日(※自公告當日起算,共需等標期1/4日,不足1日算1日)以前以書面向本處提出(聯絡電話:0836-25631#36、傳真:0836-25627、地址: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村95-1號),本處疑義釋疑期限為109年11月13日(※截止投標日-2)以前。
二、投標廠商派人員參加開標,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由負責人或代理人攜帶授權書正本參與。
三、承攬廠商應自行了解本案清潔範圍之現況。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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