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2238E 已決標公告

112年度X-頻段近岸海象雷達維護案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決標日:111/12/0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流浪者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349,500
原始預算
$ 2,720,550
底價金額
$ 2,349,5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機關代碼 3.15.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渲屏
聯絡電話 (02)23491184
機關代碼 3.15.7
單位名稱 第四組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64號
聯絡人 陳渲屏
聯絡電話 (02)23491184
傳真號碼 (02)23491049
電子郵件信箱 ping0812@cw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秘書室總務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07 17:00
開標時間 111/12/08 14:00
開標地點 本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64號本局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第7點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立院校、私立大專院校及公立研究機構得以組織條例或規程代替設立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證明(詳如「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5項規定)。 三、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作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作之文件、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其他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作之文件、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其他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1.投標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採購案名。採購技術規格如有疑問,請洽本局第四組承辦人:陳渲屏 電話:(02)2349-1184 2.若截止收件日期及開標日期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恢復上班之第一天)同一時間、地點截止收件及開標。 3.請廠商投標前注意查看招標文件有無異動公告,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4.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內,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以書面載明請釋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局請求釋疑,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5. 本局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6.請廠商派員參加本採購案開標,以備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7.本案履約期限如下(其他詳採購契約第7條): 廠商應於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 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本案雷達維護工作。 第1期: 廠商須於112年7月10日(含)前繳交報告(含定期保養報告、故障維修紀錄等)。 第2期: 廠商須於113年1月3日(含)前繳交報告(含定期保養報告、故障維修紀錄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12/0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渲屏
聯絡電話
(02)23491184
機關代碼
3.15.7
單位名稱
第四組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64號
聯絡人
陳渲屏
聯絡電話
(02)23491184
傳真號碼
(02)23491049
電子郵件信箱
ping0812@cw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秘書室總務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07 17:00
開標時間
111/12/08 14:00
開標地點
本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64號本局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第7點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立院校、私立大專院校及公立研究機構得以組織條例或規程代替設立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證明(詳如「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5項規定)。 三、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作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作之文件、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其他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作之文件、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其他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1.投標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採購案名。採購技術規格如有疑問,請洽本局第四組承辦人:陳渲屏 電話:(02)2349-1184 2.若截止收件日期及開標日期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恢復上班之第一天)同一時間、地點截止收件及開標。 3.請廠商投標前注意查看招標文件有無異動公告,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4.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內,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以書面載明請釋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局請求釋疑,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5. 本局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6.請廠商派員參加本採購案開標,以備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7.本案履約期限如下(其他詳採購契約第7條): 廠商應於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 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本案雷達維護工作。 第1期: 廠商須於112年7月10日(含)前繳交報告(含定期保養報告、故障維修紀錄等)。 第2期: 廠商須於113年1月3日(含)前繳交報告(含定期保養報告、故障維修紀錄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12/0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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