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2177C 已決標公告

中央氣象局花蓮、墾丁氣象雷達站不斷電系統採購汰換案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決標日:110/08/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源利興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75,000
原始預算
$ 1,500,000
底價金額
$ 1,394,000
決標折數
98.6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機關代碼 3.15.7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9 - 其他電力設備及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先生(第四組)
聯絡電話 (02)23491048
機關代碼 3.15.7
單位名稱 第四組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64號
聯絡人 陳先生(第四組)
聯絡電話 (02)23491048
傳真號碼 (02)23491049
電子郵件信箱 jmchen@cw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8/06
原公告日 110/07/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秘書室總務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08/13 17:00
開標時間 110/08/16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64號本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5,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006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64號本局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詳本公告「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依法設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代碼:E601010,電器承裝業、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F213040 精密儀器零售業、EZ05010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二)廠商納稅證明(詳如「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5項規定)。 (三)廠商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承做案件之「契約書影本」及「結算驗收證明書」(或「驗收紀錄」)等足以證明之完整相關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投標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採購案名。採購技術規格如有疑問,請洽本局第四組承辦人:陳先生 電話:(02)2349-1048 2.若截止收件日期及開標日期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恢復上班之第一天)同一時間、地點截止收件及開標。 3.請廠商投標前注意查看招標文件有無異動公告,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內,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以書面載明請釋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局請求釋疑,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本局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以書面答復。 5.請廠商派員參加本採購案開標,以備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6.本案履約期限 第1期:決標次日起60日內設備送達本局實地驗收,後分送花蓮、墾丁2站完成交貨。 第2期:本局通知日起5日內,開始進行安裝並於安裝日起30日內完成,於安裝完畢後進行測試10日,並提交安裝測試報告,且於測試期間內完成教育訓練(2小時)。 7.【更正公告】 (1)本案在電子領標之「01.招標投標文件」、「07.不斷電設備規格書」及「12.投標封」已有異動,請已領標廠商重新上網領異動標;其餘招標文件不變。 (2)在更正公告日前,已投標之廠商應領回投標文件再行投標,未領回者該投標文件不得參加本次開標。 (3)本案延長等標期,投標截止時間改為110年8月13日17時00分,開標時間為110年8月16日10時00分;原投標及開標地點不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8/1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先生(第四組)
聯絡電話
(02)23491048
機關代碼
3.15.7
單位名稱
第四組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64號
聯絡人
陳先生(第四組)
聯絡電話
(02)23491048
傳真號碼
(02)23491049
電子郵件信箱
jmchen@cw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8/06
原公告日
110/07/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秘書室總務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08/13 17:00
開標時間
110/08/16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64號本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5,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006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64號本局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詳本公告「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依法設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代碼:E601010,電器承裝業、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F213040 精密儀器零售業、EZ05010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二)廠商納稅證明(詳如「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5項規定)。 (三)廠商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承做案件之「契約書影本」及「結算驗收證明書」(或「驗收紀錄」)等足以證明之完整相關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投標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採購案名。採購技術規格如有疑問,請洽本局第四組承辦人:陳先生 電話:(02)2349-1048 2.若截止收件日期及開標日期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恢復上班之第一天)同一時間、地點截止收件及開標。 3.請廠商投標前注意查看招標文件有無異動公告,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內,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以書面載明請釋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局請求釋疑,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本局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以書面答復。 5.請廠商派員參加本採購案開標,以備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6.本案履約期限 第1期:決標次日起60日內設備送達本局實地驗收,後分送花蓮、墾丁2站完成交貨。 第2期:本局通知日起5日內,開始進行安裝並於安裝日起30日內完成,於安裝完畢後進行測試10日,並提交安裝測試報告,且於測試期間內完成教育訓練(2小時)。 7.【更正公告】 (1)本案在電子領標之「01.招標投標文件」、「07.不斷電設備規格書」及「12.投標封」已有異動,請已領標廠商重新上網領異動標;其餘招標文件不變。 (2)在更正公告日前,已投標之廠商應領回投標文件再行投標,未領回者該投標文件不得參加本次開標。 (3)本案延長等標期,投標截止時間改為110年8月13日17時00分,開標時間為110年8月16日10時00分;原投標及開標地點不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8/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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