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D-016052 已決標公告

105年民用航空局年報中英文對照版設計編印暨106年民航雙月刊設計委製案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決標日:105/12/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妲那設計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10,000
原始預算
$ 750,000
底價金額
$ 715,000
決標折數
99.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機關代碼 3.15.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王小姐
聯絡電話 (02)23496174
機關代碼 3.15.6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號
聯絡人 王小姐
聯絡電話 (02)23496174
傳真號碼 (02)23496179
電子郵件信箱 debbie@mail.ca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05 09:00
開標時間 106/01/05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 記 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等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 明者, 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 營業稅繳 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 設立登記公 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 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 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 徵機關核發之無違 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 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 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 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 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 具之信用證明等。4、投標廠 商聲明書:本投標須知所附之 投標廠商聲明書中第一項至第 十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等。5、廠商如屬公立大專院校者,需檢具由學校出具同意參加投標本案之文件正本,免附第1、2項證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共計有2項履約標的,履約期限分別如下: 1.105年民用航空局年報中英文對照版設計編印: 自本局提供105年年報中文稿之次日起,於40個工作天內完成本局年報成品及USB DISK隨身碟之製作及交付(本局審查期間得予扣除)。 2.106年民航雙月刊設計: 每單數月最後一個工作日(如遇本局相關作業需要,則由本局及廠商另行協調交付時間)前交付本局民航雙月刊設計光碟2片,光碟內容須包含全書之PDF檔案及可置於本局機關數位學習系統並供使用者點選翻閱瀏覽之電子書型式數位教材檔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33號;中和郵政1-100號信箱、電話:02-22482626)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05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6
聯絡人
王小姐
聯絡電話
(02)23496174
機關代碼
3.15.6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號
聯絡人
王小姐
聯絡電話
(02)23496174
傳真號碼
(02)23496179
電子郵件信箱
debbie@mail.ca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05 09:00
開標時間
106/01/05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 記 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等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 明者, 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 營業稅繳 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 設立登記公 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 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 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 徵機關核發之無違 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 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 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 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 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 具之信用證明等。4、投標廠 商聲明書:本投標須知所附之 投標廠商聲明書中第一項至第 十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等。5、廠商如屬公立大專院校者,需檢具由學校出具同意參加投標本案之文件正本,免附第1、2項證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共計有2項履約標的,履約期限分別如下: 1.105年民用航空局年報中英文對照版設計編印: 自本局提供105年年報中文稿之次日起,於40個工作天內完成本局年報成品及USB DISK隨身碟之製作及交付(本局審查期間得予扣除)。 2.106年民航雙月刊設計: 每單數月最後一個工作日(如遇本局相關作業需要,則由本局及廠商另行協調交付時間)前交付本局民航雙月刊設計光碟2片,光碟內容須包含全書之PDF檔案及可置於本局機關數位學習系統並供使用者點選翻閱瀏覽之電子書型式數位教材檔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33號;中和郵政1-100號信箱、電話:02-22482626)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0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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