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itan7317@mail.caa.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區敦化北路405巷123弄12號5樓511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號
履約期限
廠商自決標次日起依需求說明書肆、查驗、驗收及付款所示內容(暫估至114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技師事務所:有效期限內中華民國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科別:資訊科)及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2)公司或行號: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登記營業項目列有: 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或I301020資訊處理服務業或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或得以承辦資訊服務之相關業類。
(3)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資訊軟體服務、資訊軟體 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整合或相關業務者之相關證明文件。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詳公告、投標須知第七十八及七十九
點,並包含交通部⺠⽤航空局政風室:電話:02-23496235;地址:臺
北市敦化北路340號;檢舉信箱:105945松⼭機場郵局第7號信箱。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投標須知
第⼗九及⼆⼗點
三、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請詳投標須知第六⼗點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33號;中和泰和街郵局第79號信箱、電話:02-22482626)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