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A108ME01 已決標公告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部國際機場既有航廈整體改善工程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決標日:108/08/07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654,017,968
原始預算
$ 855,825,357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76.4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機關代碼 3.15.6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邱元錄
聯絡電話 (02)87701248
機關代碼 3.15.6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號
聯絡人 邱元錄
聯絡電話 (02)87701248
傳真號碼 (02)87701260
電子郵件信箱 yuanlu@mail.caa.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45,707,158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8/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8/15 09:00
開標時間 108/08/15 10:3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405 巷123 弄10 號 (民航局行政大樓2 樓208 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詳投標須知。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單獨投標:經政府設立登記合格之甲等綜合營造業,並應同時具備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甲等(含)以上冷凍空調業等行業之資格(且目前未受停業處分)。共同投標:參與共同投標廠商應具備政府登記合格且目前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甲等(含)以上冷凍空調業」及「甲等綜合營造業」等資格,共同組合參與投標。(以上均需具備合格登記證明文件及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二)廠商應提出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三)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機構或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外國廠商應提出之信用證明並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 特定資格條件: 1.工程實績: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其情形:截止投標日前十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大型公共建築工程或交通場站類工程契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1.本採購案開放現場勘查至開標前1日17時止,請先行聯絡預約,俾利排定時間。 2.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本次招標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規定。 3.依「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規定縮短等標期為8日。 4.工程採購契約採工程會最新之108.07.25修正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33號;中和郵政1-100號信箱、電話:02-22482626)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8/15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5.6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邱元錄
聯絡電話
(02)87701248
機關代碼
3.15.6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號
聯絡人
邱元錄
聯絡電話
(02)87701248
傳真號碼
(02)87701260
電子郵件信箱
yuanlu@mail.caa.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45,707,158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8/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8/15 09:00
開標時間
108/08/15 10:3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405 巷123 弄10 號 (民航局行政大樓2 樓208 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詳投標須知。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單獨投標:經政府設立登記合格之甲等綜合營造業,並應同時具備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甲等(含)以上冷凍空調業等行業之資格(且目前未受停業處分)。共同投標:參與共同投標廠商應具備政府登記合格且目前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甲等(含)以上冷凍空調業」及「甲等綜合營造業」等資格,共同組合參與投標。(以上均需具備合格登記證明文件及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二)廠商應提出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三)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機構或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外國廠商應提出之信用證明並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 特定資格條件: 1.工程實績: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其情形:截止投標日前十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大型公共建築工程或交通場站類工程契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1.本採購案開放現場勘查至開標前1日17時止,請先行聯絡預約,俾利排定時間。 2.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本次招標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規定。 3.依「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規定縮短等標期為8日。 4.工程採購契約採工程會最新之108.07.25修正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33號;中和郵政1-100號信箱、電話:02-22482626)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8/1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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