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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七美、望安、蘭嶼、綠島機場陸側區設施基本設計及後續細部設計疑義諮詢服務,新台幣850萬元。
二、5座機場基地及建物現況測量及繪製,新台幣100萬元。
三、地質鑽探,新台幣10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548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16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第二辦公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48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秘書室總收文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應由依法設立登記之公司、法人、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投標廠商團隊內,應具備建築專業人力,並提供相關證明,共同投標家數不得超過3家,且投標廠商至少應有一家我國廠商。
二、應附證明文件,包括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會會員證、執業執照、技師證書、廠商納稅之證明、廠商信用之證明及團隊內具建築專業人力相關證明(詳如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等標期原為108年2月13日延長至108年2月27日,截止投標為108年2月27日上午9時,開標時間為108年2月27日上午10時。
二、投標須知第二十七條,資格標審查日期:108年2月27日上午10時00分。
三、投標須知第七十九條,投標文件須於108年2月27日09時0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交通部民用航空局(10548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號) (截止收件日若遇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經政府機關宣布停止上班者,得順延收件及開標日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33號;中和郵政1-100號信箱、電話:02-22482626)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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